她不要讹人钱,只要段明杰好好的。
段明杰抬手把她脸颊边的碎发别到耳后,宠溺地说道,“好。”
郑卫国见并没有杀人,又是家务事,自然不会再管。
“先带陆瑶去医院吧,她膝盖上的伤得处理一下。”
闻言,郑琦睁大了眼睛。
这个小伤竟然能让三叔说成是伤?!
她小时候第一次骑自行车,两个膝盖都磕了个洞,肉都翻起来了,她吓得哇哇大哭,三叔看见了,十分嫌弃地来了一句。
“一点小伤嚷嚷什么,国家要都是你这种柔弱之辈,早就亡国了,战场上缺胳膊少腿的也没你嗷嗷的厉害。”
当时她吓得都忘了哭,从那时起,她再也不敢在三叔跟前哭了。
可是碰到这个女人,三叔就跟换了个人一样!
这让她怎么开心的起来!
不止是郑琦奇怪,连郑卫国也发现自己对陆瑶的不一般,他在战场上,看惯了横尸遍野,早就养成了铁血心肠,陆瑶这点伤换做别人,都入不了他的眼,可是在陆瑶身上,他就莫名其妙的心疼。
看来他和这孩子有缘。
陆瑶摇了摇头,“没事儿,只是磕了一下,几天就好了,上了药也得几天,没必要去医院。”
在农村,磕磕绊绊很长,有些人割麦子,不小心用镰刀割到了腿,血流如注,也只是用破布包一下就继续干活了。
她这点伤不算什么。
“不行!”段明杰皱着眉头,“去医院上点药包扎一下,省得化脓,天气太热了,不处理会烂地,还会招蝇子,你最讨厌蝇子了你忘了?”
人就是这么双标,之前也见过不少女孩子受伤,有的比陆瑶还严重,看到她们哭哭啼啼的,段明杰就觉得烦,一点小伤而已,又没伤到骨头,有啥好哭的,可是伤在陆瑶身上,他就心疼的要命。
好像她受了多大伤,恨不得让她马上就好。
陆瑶的腿又白又细又长,往那一站亭亭玉立,好看极了,若是留了疤,就不好看了,她心情也会不好,媳妇儿最爱美了。
段明杰这么一说,陆瑶连忙朝他伸出手求抱,“赶紧走赶紧走。”
她才不要化脓被蝇子爬!更不要留疤!
她要美美的!
段明杰连忙抱孩子似的抱住她,往医院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