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没看完的下一章。
该死的恶魔。
唉。
就算他真的有那么一点想进入小说世界看看结局的想法,那又如何?
是啊。
穿越到小说世界还是不错的。
但为什么偏偏是龙云这个家伙?
他占据身体的这个龙云,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:“那…那简首就是臭名昭著的…,人渣?!”
就在他回想龙云的累累罪行的时候。
“少爷,午饭送来了。”
他的贴身仆人王三,敲了敲房门,送来了午饭。
“嗯,进来。”
今天的菜是热腾腾的烤鸭。
“要细嚼慢咽啊。”
龙云朝王三摆了摆手,示意他出去,然后夹起一块烤鸭放进嘴里,继续思考。
二十岁。
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,不算大。
但考虑到龙云生活的时代,以及他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事实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
在武侠小说里,二十岁的普通人,比如农民,基本上都己经成家立业了。
出身名门望族的人,要么立志科举,入朝为官,要么醉心武道,闯荡江湖。
可龙云这家伙,身为锦绣龙家的长子却……锦绣龙家。
那可是凭借龙家拳和赶尸术,名震天下,与刀法闻名的彭家,共同执掌河北武林的世家大族。
不过,根据这本小说的设定,六十年前的正魔大战,让龙家元气大伤,实力大不如前。
六十年前,正派和魔教为了争夺武林霸权,爆发了一场大战。
那场大战让龙家损失惨重,嫡系和旁系子弟死伤无数,龙家引以为傲的两大绝学之一的“赶尸术”也因此失传。
“啧啧。
不过,富不过三代嘛。”
龙家就是那种能富三代的家族。
虽然赶尸术失传了,但光凭龙家拳,也能在武林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