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也太脏了,她可吃不下嘴了。
好在很快就又有新菜端上桌了,一盆红烧野兔肉,还有一盘子小孩子肯定喜欢的拔丝地瓜。
野兔就是之前叶老大去山上套回来的那几只,直接卖给叶华家了。
此时变成了一盆盆泛着油光的兔肉,被叶大嫂做得香气扑鼻。
东屋桌上有人不喜欢吃野兔,看到端上来就皱眉道:“这东西臊气得很,不好吃!”
“那你可别吃。”蒋荣飞不在乎这些,而且有前几道菜打底,让他对叶大嫂的手艺已经有了信心,所以赶紧先盛了一大勺到自己碗里。
其他人也纷纷动起了筷子。
刚才还一脸嫌弃说自己不吃的人,此时又有点后悔起来。
尤其随着众人夹肉的动作,香味越来越扩散出来,闻得他口水都要下来了,最后还是控制不住地拿起了筷子。
“不是说不吃么?”蒋荣飞取笑他道。
“我就是尝尝。”那人嘴巴还硬得很,但是兔肉一入口,立刻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。
这野兔肉不但没有任何腥臊味,而且入口紧实,非常入味,简直比猪肉好吃多了。
“这真的是野兔肉么?那我以前吃的那些又腥又骚的都是什么?”
因为怎么做都觉得有股土腥味去不掉,所以除非想要野兔的皮毛,否则很少有人专门上山去打兔子。
这也导致山上的野兔很多,野兔肉也不值钱。
所以当这道菜上桌的时候,蒋中友心里其实是有一丝丝不悦的。
一般这样的场合,不都是越往后菜越好么?难道这个大厨不懂规矩,是先紧着好菜上?
不然怎么会在猪蹄和干烧鱼后面上来一盆野兔肉?
也不对啊,他进城采买的东西,明明还有肘子,鸡什么的在后面呢!
他心里疑惑,但是筷子却没闲着,瞅准了一个兔子腿,稳准狠地夹起来放进了女婿的碗里。
刘冬金则投桃报李,将另外一个兔腿夹给了蒋中友。
同桌其他人在心里暗骂这翁婿俩太不要脸,桌上还有长辈在,也不知道照顾一下,就只顾着自己吃。
有的人死了,但没有完全死……